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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案

发布时间:2017-11-13    点击数:0

 

【案情介绍】

2017年1月4日,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卫生监督员在某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治疗室墙角地上有四根棉签,旁边套着黑色塑料袋的桶内有红色的医用棉签;执法人员现场拍摄了照片并当场调取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通过对相关人员询问并进一步调查核实确认,该诊所将使用过的医用棉签仍在墙角地上及装入套有黑色塑料袋的桶内是病人打针后用来按压针眼使用过的医用棉签,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认为该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和《四川省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实施规则》之规定进行处罚,裁量分为三种类型:从轻、一般、从重。由于当事人不符合裁量标准规则的从轻、从重情形,应按照一般行为裁量,一般情形裁量实施标准为:占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幅度的40%到70%;《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即5000元的40%到70%,该诊所处罚应在2000元—3500元之间。决定给予该诊所警告、罚款人民币35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于1月9日自觉履行。

【案件讨论】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和其他有害物质。如果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将污染环境导致严重的后果。目前我国的医疗废物管理主要是分段式管理,在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管理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在医疗机构外部属于环境保护部门职责,在各个地方由于部门内部管理缺失和部门之间衔接不到位,曾多次发生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如南京侦破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等。

本案仅讨论医疗废物在医疗机构内部的管理问题,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3年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按照种类分类即感染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属于感染性医疗废物 ,应放入贴有微生物感染性的标志黄色医疗废物包装容器内。

本案案情既简单又典型,但是监督员在对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时经常发现,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未使用专用包装物、容器盛装医疗废物;2、五大类医疗废物经常混装存在,但并未在包装容器上表明类别;3、盛装的医疗废物超过包装物或容器的四分之三或未封口导致医疗废物泄漏;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或容器上标识不全或填写内容不完整;5、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与暂存点之间交接记录不完整;6、未及时对医疗废物暂存点和转运容器进行清洗、消毒;7、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个人防护不到位。

以上七种问题都是细节问题或者流程末端的问题,但是恰恰是这些问题体现了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细节的把握上还不足,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及时的改正,仍可能导致院内感染或职业暴露等严重后果。

【思考建议】

医疗废物的管理不仅仅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的事情,也是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如何提高全社会的意识?应当加强对机关、后勤、非临床人员、保洁人员、陪护人员和患者等培训,全社会参与到医疗废物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才能真正实现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抓起:一是法律法规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明确要求,禁止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但在实际检查中发现,在治疗室的黑色塑料生活垃圾袋中有病人使用过后的带血棉签,在黑色塑料生活垃圾袋旁就有黄色塑料医疗废物袋以及提醒标识。原因在于在很多病人无医疗废物需分类放置的意识,在打针后就随手将按压针眼棉签丢弃在生活垃圾袋中。建议加大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宣传力度,完善标识和温馨提示,医院设兼职的巡视或劝导员,指导就医人员不乱扔医疗垃圾。二是《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部分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疗机构由于早期修建设计缺陷,医疗废水处置是通过人工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的,缺乏对污水的检测,是否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建议政府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建设力度,完善污水管网,环保部门加强监督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达到达标排放。三是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波动性大,分类收集、个人防护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情况时好时坏。分析原因,个体诊所、村卫生站等数量庞大的小型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处置医疗废物的意识仍需不断提高、主动性不足,表现在检查严时好一些,检查松时就反弹;医疗机构与环卫处签订了医疗废物收集协议,由于医疗废物数量少,医疗废物暂存超过2天的情况时有发生。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和环保部门负责人的意识,压实责任,并采取有效监督管理措施,经常与突击检查,发现违规行为一律立案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医疗废物属于高危险性废弃物,严重威胁人类的身体健康,领导重视、政府投入是有效监管医疗废物的保证,依法加大医疗废物监管是关键,加强联合监管体系建设是保障。只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树立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医疗废物各个环节的管理,才能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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